2014年度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办法和登记表
发布时间:2015.01.10  浏览次数:4443

2014年度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办法和登记表

 

分类管理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其他各类党课不少于6次,至少结对1户贫困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5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或志愿者活动不少于3次,参加课题研究或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3篇,完成党员承诺事项。
   2.中层干部党员、总支或支委会成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其他各类党课不少于6次,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3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或志愿者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课题研究或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完成党员承诺事项。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0次,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其他各类党课不少于4次,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2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或志愿者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课题研究或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完成党员承诺事项。
   4.离退休党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组织生活,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积分管理与考核
  

   1.积分项目标准。党组织生活每次2分,学习培训每次2分,党课教育每次2分,结对贫困家庭每户3分,参加捐款献爱心活动每次2分,走访普通群众每人次0.5分,进社区或志愿者活动每次2分,参加课题研究或心得体会每篇(个)2分,完成党员承诺事项全年5分。
   2.积分考核标准。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每年积分85分为合格;中层干部党员、总支或支委成员每年积分70分为合格;普通党员每年积分55分为合格;离退休党员不作考核要求。
   3.考核方法。每年年初按照教工委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公布符合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党员结合本职工作提出承诺事项,明确积分制考核标准和要求。各支部负责记录党员平时组织生活、教育培训、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党员填写与支部填写相结合,一季度一反馈,每年年底结合党员教育评议进行总结考核,报校党委审批在校内公示。党员年度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凡积分考核为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党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民主评议过程中进行教育。积分考核合格的,综合其他表现,民主评议可定格为合格或优秀。《年度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记载表》存党员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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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党员积分考核登记表/images/upload/files/20151101153191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