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实验小学201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9.06  浏览次数:2999

根据省教育厅《2012年民主评议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实施方案》、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苏州市2012年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苏州市教育局党工委《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学校办学质量的不断提升,给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苏州市实验小学201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学校办学理念,以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不断提升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为目的,求真务实、求精创新,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学校行风建设,全力推进民主评议行风,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在高平台上不断提升,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出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服务的需求,力争我校的行风建设工作走在苏州教育的最前列。
二、评议内容
(一)依法办学。是否依法履行学校的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教书育人,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和谐发展;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法规、教育政策,建立、运行科学的制度管理体系;是否严格执行“五严”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效率,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是否做到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
(二)规范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报批、收费许可证、票据管理、明码标价等制度;是否按标准收费,无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问题;是否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赞助费等;有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是否对教辅材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办事公开。是否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做到办事透明,尤其对涉及学生及家长的有关教育收费、重大教育服务事项、政策依据、办事流程等是否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是否有完善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涉及学生、教师、学校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是否科学、民主决策;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学校教育服务事项是否科学决策,及时、全面公开。
(四)服务质量。是否“以学生发展为本”,建立、运行学校标准化教育服务的体系;是否建立起教育服务的自身评价机制和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在服务承诺、服务态度等方面是否达到标准;在投诉处理、公开承诺落实等方面是否到位;学校的教育服务质量学生及家长是否满意。
(五)廉洁自律。是否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杜绝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责;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接收学生及家长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
三、评议步骤
根据省、市政府纠风办统一要求,本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6月份启动,12月份结束。学校按动员组织、自查整改、集中评议、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及要求做好评议工作。
(一)动员组织阶段(6月底前完成)
1、组织领导。成立2012年学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行风评议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项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事务。学校将抽调一定数量的兼职人员组建临时性的工作班子负责处理具体事务,及时做好各项评议信息的收集、上报和下达工作,确保行风评议工作深入落实。
2、方案制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商讨制定《苏州市实验小学201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动员部署。六月下旬,将本方案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部门、各年级组,由各部门、各年级组认真组织学习,并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在全校范围进行201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同时,积极加强行风评议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学习行风评议的有关文件,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行风评议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行风评议的内容和重点,形成人人参与、个个知晓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至11月)
1、围绕五项评议内容,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走访学生和家长、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对学校行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并主动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纠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2、通过网站,向社会作出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整改行风评议中有可能发现的重要问题的公开承诺。
3、学校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和教师代表,采取内部审核、暗中查访等方式,对学校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
4、针对调查和自查中有可能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总结,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迅速整改。要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整改重点,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果。
5、继续认真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全校、全集团范围开展争创师德先进、师德标兵活动,促进学校行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集中评议阶段(9月至11月)
1、根据纠风办的统一安排,配合做好纠风机构、评议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测评工作。
2、向评议代表全面报告加强行风建设和自查自纠、整改问题的情况,认真接受评议。
3、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对于评议代表集中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开展专项治理和调查处理,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并向评议代表及时反馈。
4、在进行自我纠正和改进过程中,要着力从表面问题中,查找产生问题的内在原因,从根源上清除问题滋生的土壤,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发现的问题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认真总结加强学校行风建设的措施、成效和不足之处,不断提高学校行风建设水平,并将评议活动开展情况、综合评定结果、整改情况汇总成行风评议总结报告,报教育局行评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落实工作。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健全人员配套,明确工作职责,将行风评议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形成分管校级领导、各部门具体分管人员、年级组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四级行风建设、行风评议工作网络,层层负责。同时,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根据自身工作内容,列出评议工作重点,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使学校行风评议工作与学校的整体工作得到融合。
(二)加强宣传沟通,渗透学校文化。要把宣传贯穿于行风评议活动的始终。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市实小“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学校办学理念,宣传学校百年传承的“求真、求实、求精、求新”的优秀文化,宣传学校“小学校办大教育”的办学成果。同时,大力宣传行风建设的措施,宣传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近年来我校教育事业率先发展的突出成果。
(三)结合学校常规,提升办学质量。学校要把行风评议工作与学校常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行风评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和条件。通过行风评议,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服务水平,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服务,使学生家长满意度在高水准上进一步提升,使百年名校更上一层楼。

苏州市实验小学
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