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15年食品类物资招标公告
为切实保障用餐师生的食品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招标投标法》等规定,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对管辖各校(园)食堂的食品类物资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大类:
二、1.鲜肉(鲜或冷藏) 2.冷冻鸡鸭 3.大米 4.食用油 5.食用调味品
三、对招标人资质、投标书及其他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保持有履约能力。
- 投标人必须是苏州市有关食品合法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经营户,有相关的经营资质。
- 投标书内需提供以下材料:(含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
(2).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
(3).企业近三年的经营业绩、典型客户名单(加盖客户公章)
(4).报价单:以单价为统一食材报价。
以上投标书的涉及材料装订成册、投标书正副各一本封在包装内。投标书包装外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点、联系方式,投标项目等信息,然后送交招标单位。
四、时间、地点安排:
- 投标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2015年8月10日15时截止。
- 投标书送交招标单位时须交履约保证金2000元。
- 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签约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前。
联系方式:费建中:13915542005
潘飞: 15295622552
2015年7月15日
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15年食品类物资招标文件
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15年食品类物质采购招标书
一、 招标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
三、参与投标人数量
四、投标说明
五、中标价确定方法
六、中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七、招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八、其他说明
一、招标项目
1、猪肉(鲜或冷鲜)类2、冷冻鸡鸭类3、大米 4、食用油 5、食用调味品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保证有履约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苏州市有相关食品合法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有相关经营资质。在上述区域内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投标冰冻食制品类需在苏州市范围内设有冷库并有相关的冷库证。招标方将作实地考察。
3、投标粮、油要有具备“QS”认证。
4、投标人在三年内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或因食品质量受有关部门处罚。
三、参与投标人数量
本次集团各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招标,每类投标项目在三家或三家以上报名的实行公开招标,三家以下由学校集团招标小组确定供应商。
四、投标说明
1、投标人(指法人或法人代表,下同)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表示对招标人在招标说明书和合同样本中制定的所有条款完全理解、认同,并愿意遵守。
2、投标人在投标前向招标人出示下列证件原件验证并交其复印件:法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近三年的经营业绩。
3、投标人将投标书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样本分类每类填写一张。投标方应把标书装入信封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交招标组负责人,超过截止时间该标书无效。
4、投标人若有质量售后服务承诺的在专页附上。
5、招标价格:肉类、冷冻食品类以南环桥批发市场公布的价格作基准;粮油和调味品以粮油市场和放心粮油店公布的价格作基准。
6、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中标金额取角位(0.1元),定价以一个学期为周期。
五、中标价确定方法
1、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原则上低价中标。
2、如同一类食品出现相同价格,则由学校通过对其资质、服务等作为参考标准,投票确定中标人。
六、招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1、拟定食堂食品招标说明书。
2、组织食堂食品招投标工作。
3、对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有关证照是否齐全,了解投标人的诚信度、食品质量履约能力、经营状况等。
4、招标书发放后,招标人保留对招标书的补充、修改权。如需对招标书补充、修改则在投标前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
5、在合同期内招标人委派食堂有关人员对所送食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及其他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收手续。
6、招标方有权拒收以下商品(食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腐烂变质、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其他感官性异常的商品(食品);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的污染的商品(食品);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商品(食品);
剩余保质期少于原物品保期的一半以上商品(食品);
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商品(食品)。
7、招标人对中标人未能遵守合同的行为经多次协商仍无效的,可取消其专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中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一)中标人的权利
1、中标人可取得2015年9月1 日至2016年6月30日学校食堂中标类食品的专营权(供应权)。
2、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发现学校无正当理由外购该类食品的行为可制止,向集团招标食堂食品招标小组反映及协商处理。
3、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有权要求学校采购食品结算按合同规定时间内执行。
(二)中标人的责任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确保食品质量。
2、中标人所提供的商品(食品)如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一切损失。
3、中标人不能将专营权转让或发包给其他供应商。
4、中标人依照学校食堂约定时间,将食品准时送到学校,进入校园要遵守学校制度,并按学校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合同期满,中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对招标人提出商品(食品)质量问题需检查鉴定予以支持,双方有分歧可委托市区食品卫生监督所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招标方承担,否则食品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其他说明
1、投标人对食品专营权投标,须在报名时向招标人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每类交人民币贰仟元(¥2000.0元)现金,产生中标后,招标人把保证金原数退还给未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则作为合同履约金。
2、若投标时间已到,某类食品不足3家参加投标,则按相关采购规定由集团指定供应商。
3、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的一切费用。
4、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则应提前二天通知招标人。
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下午3:00。
6、对投标人的经营场所逐个实地考察、论证是否符合招标要求。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
7、开标时间:2015年8月15日下午3:00
8、签约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
9、投标、开标地点:相城区采莲路1268号,相城实验小学内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勤保障管理中心
10、咨询电话:65753510 联系人: 费建中13915542005
潘 飞15295622552
2015年7月15日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15年每月食堂食品投标表
类别:鲜肉
品名 |
产地 |
品牌 |
单位 |
月供应量 |
单价 |
金额 |
大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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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 |
2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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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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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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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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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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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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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斤 |
1500 |
|
|
肉丝 |
|
|
斤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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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酱 |
|
|
斤 |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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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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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次投标中标价精确到角(0.1元)。
2、食品招标具体要求见说明书,请各投标人详细了解。
3、本表复印无效,未盖学校公章无效。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投标时间: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15年每月食堂食品投标表
类别:冷冻鸡鸭
品名 |
产地 |
品牌 |
单位 |
月供应量 |
单价 |
金额 |
鸡腿 |
|
|
斤 |
2800 |
|
|
鸡翅 |
|
|
斤 |
600 |
|
|
鸡肉 |
|
|
斤 |
2000 |
|
|
鸭 |
|
|
斤 |
600 |
|
|
合计 |
|
|
|
|
|
|
说明:
1、本次投标中标价精确到角(0.1元)。
2、食品招标具体要求见说明书,请各投标人详细了解。
3、本表复印无效,未盖学校公章无效。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投标时间: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15年每月食堂食品投标表
类别:大米、食用油
品名 |
规格 |
品牌 |
单位 |
月供应量 |
单价 |
金额 |
大米 |
|
|
斤 |
2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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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 |
|
|
升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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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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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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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豆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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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 |
|
|
|
玉米油 |
|
|
升 |
|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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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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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本次投标中标价精确到角(0.1元)。
2、食品招标具体要求见说明书,请各投标人详细了解。
3、本表复印无效,未盖学校公章无效。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投标时间: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15年每月食堂食品投标表
类别:食用调味品
品名 |
规格 |
品牌 |
单位 |
月供应量 |
单价 |
金额 |
盐 |
|
|
斤 |
1000 |
|
|
酱油 |
|
|
升 |
500 |
|
|
醋 |
|
|
升 |
65 |
|
|
味精 |
|
|
斤 |
300 |
|
|
鸡精 |
|
|
斤 |
300 |
|
|
白糖 |
|
|
斤 |
1000 |
|
|
黄酒 |
|
|
升 |
300 |
|
|
合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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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本次投标中标价精确到角(0.1元)。
2、食品招标具体要求见说明书,请各投标人详细了解。
3、本表复印无效,未盖学校公章无效。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投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