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结
一年来,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党委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一、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1.抓好关键少数。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工作和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到“三先三后”,每个关系学校的重要事项,都先充分酝酿后决策,先征求意见后决策,先集体研究后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党委和行政班子内部成员谈心谈话、谈工作谈思想谈廉政常态化。
2.严格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下半年制定了《市实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具体内容二十条,分解责任、细化分工、厘清职责。
(二)持久强化政治担当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通过会议、微信群等途径,第一时间传达给全体党员。保证广大党员干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党员、干部、教师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全覆盖学习,全体支部书记参加十九大轮训,重温誓词、交流心得。
3.坚持以党纪党规为重要遵循。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全体党员重点学习内容,用真实的案例分析来提高大家的思想自觉。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整改工作,针对市委教育工委的整改工作方案,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细化考核干部机制、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促进民办党建等方面,研究制定了我们学校内部的整改任务和措施,明确时间表、任务栏、“施工图”,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部分即知即改,部分将在2018年度全面完成。
2.排查风险监督教育。根据市委巡察组巡查反馈意见,和市委教育工委整改任务单,进行了学校内部管理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对八个处室十个方面的工作制度进行了检查和反思,从四个方面完善学校内部管理防控措施,同时梳理并健全党建工作十二个方面的制度规定,确保履责到底不挂空档。
主要目标是打好“预防针”,探索以提醒谈话为主、组织约谈跟进、限期整改的模式,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我们的干部、党员、教师。今年开展师德师风谈话4人次,无问题谈话16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今年以来,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党工委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不够。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处理好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关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引导、教育、组织群众的能力不强,缺乏影响力、凝聚力、向心力。三是单位干部梯队建设有力有效措施不够。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精力投入不足。各项工作任务多,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谋划不深。二是系统思考不足。注重抓难点求突破,整体工作推进不平衡,对资源整合、教育管理、方式创新等研究不够。三是日常监督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7年,我校党委将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市委、市纪委各项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定责,构建完整的责任链条,推行“清单定责”管理机制,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目标化。定点督责,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机制,定期汇报分管领域和联系点从严治党情况,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和指导。评议述责,严格执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责述廉,依法开展教代会民主评议,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责的重要依据。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主动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健全完善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推动党组织建设,发挥好核心堡垒作用。
二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好干部“二十字”标准落到实处,按照十九大精神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思想引领,狠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和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全面优化政治生态环境。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党内监督,持续开展执纪问责,久久为功。深入贯彻《准则》《条例》,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驰而不息反“四风”、改作风、治歪风,持之以恒正党风、促政风、优行风。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切实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