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党员关爱基金集中募捐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党委、各基层学校(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的通知》(苏组通〔2013〕27号),结合苏州教育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党员关爱基金集中募捐活动通知如下:
一、募捐范围
苏州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和代管单位党组织党员,以在职党员为主,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鼓励离退休党员和非党同志参与。
二、活动安排
1.集中募捐:5月初,启动2013年度党员关爱基金募捐活动,各单位自行组织,简化形式,不搞仪式。
2.资金归集:各基层党组织于5月31日前将归集的募捐资金汇入市委教育工委党费账户(账号:1102020409006044913,账户名称:苏州市教育局,开户银行:工行苏州市平江支行),并将银行解款凭证和《党员关爱基金募集情况汇总表》(电子稿)交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市委教育工委将于6月10日前将各单位募集的捐款如数汇入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账户。
3.资金发放:6月下旬,市、县两级集中发放,确保“七一”前夕将本年度党员关爱基金一次性发放至生活困难群众手中。
4. 组织开展“关爱他人、融合你我”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七一”前夕,结合党员关爱基金募集、发放,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开展敬老、助残、帮学、济困等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七一前夕,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一次走访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彰显党的先进性的有效方式;也是做大做强党员关爱基金,更好地关爱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广泛发动,抓好落实,以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开展募捐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党员关爱基金享受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宣传和扩大党员关爱基金的社会影响力。要深入挖掘和宣传活动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投身党员关爱事业,共同关爱帮扶身边的生活困难群众,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起扶贫帮困、奉献友爱的浓厚氛围。
3.规范操作,科学管理。基层党组织在归集捐款的过程中要注意规范财务管理。对每一笔捐款登记造册,并及时公示,大额现金要及时解缴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要认真做好党员关爱基金捐赠票据开具工作,通过出具捐赠收据和捐赠证书,增强捐赠者参与关爱行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从而不断提高基金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各单位在开展党员关爱基金募集活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教育局组织处联系。联系人:徐然,联系电话:65151320。
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013年5月9日